3死4伤,硫化氢中毒不可轻视!SIOETC为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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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07

2021年6月15日16时4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布海镇十三家子村的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对种猪繁育基地污水处理站1#好氧池进行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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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了《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6·1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认定,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6·1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王洪余等人违反《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等,违章冒险作业,吸入H2S(硫化氢)气体中毒。宋海等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盲目施救,吸入H2S(硫化氢)气体中毒,导致事故扩大。


调查报告显示,工人王洪余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到1#好氧池底部后晕倒。宋海、总经理姜国德两人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先后进入好氧池对王洪余进行施救,结果相继晕倒在好氧池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以下为调查报告原文:

2021年6月15日16时40分许,位于长春市德惠市布海镇十三家子村的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对种猪繁育基地污水处理站1#好氧池进行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死者善后工作;要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认真查找工作短板,明确工作责任和监管要求;要关注舆情动态,维护社会稳定;要举一反三,全力排查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成立了由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及德惠市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6·1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长春市纪委监委派员介入调查,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专家认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以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组认定,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6·1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SIOETC为保障相关作业人员安全,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可最大程度对他人施救,避免酿成严重事故。现面向社会提供H2S(硫化氢)应急训练。

同时,SIOETC作为OPITO国际海上石油工业培训组织认证中心,GWO全球风能组织认证中心,面向社会提供国际标准化培训认证教育,证书全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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